可以擅自设立交通标志牌吗?成都交通标志牌厂家告诉大家,交通标志牌的设立也是有规定的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立类似的交通标志牌,任意更改或移动标志牌更是违法行为。
道路交通标志牌是通过道路、交通设施的养护部门或管理部门的标准进行设立,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设立,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中就有明确的规定: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、移动、占用、损毁交通信号灯、交通标志、交通标线。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的树木或者其他植物,设置的广告牌和管线等,应当与交通设施保持必要的距离,不得遮挡、交通信号灯、交通标志路灯,不得妨碍安全视距,不得影响通行。
若是交通标志牌有损毁、灭失的情况,道路、交通设施的养护部门或者管理部门应当及时修复或设立交通标志牌。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、挖掘道路,或者跨越、增设交通标志牌,也应当事先征得道路主管部门的同意,影响交通安全的,还需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。
交通标志牌是我们日常出行中十分重要的交通设施,让我们能清楚地了解道路的路况信息,成都交通标志牌厂家——耀霖交通专注生产道路标识产品,打造安全出行环境。